平稳高效处置僵尸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河南法院这样做!
河南省委、省政府部署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以来,河南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依法受理并审结僵尸企业破产案件458件,圆满完成了服务全省国企改革攻坚任务,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应有贡献。
主要做法
458起案件集中进入破产程序并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量审结,对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面对艰巨任务,河南法院在省委正确领导、省政府大力支持和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走出了一条“法治化审理、市场化导向、协同化推进”的僵尸企业破产审判新路子。
组织推进一体化。省法院坚持将僵尸企业处置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接,坚持一体化协同推进。领导高度重视。省法院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先后9次召开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相关会议;各中、基层法院同步跟进,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通报、督导、约谈“三位一体”督促机制。政策指引到位。省法院先后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为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引。协同推进有力。省法院和省国企改革办逐案建立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省法院2019年10月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分类审理高效化。省法院出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指导意见,要求“无产可破”案件、其他简单案件、普通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分别在3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内审结。对简单案件快速审理。如封丘县法院审理的封丘县木材公司、封丘县物资公司等5起案件,受理后15日内即审理终结。对复杂案件重点突破。省法院开展“僵尸企业破产案件百日攻坚”活动,对重大复杂案件重点挂牌督办,帮助审理法院理思路、解难题。如,郑州中院审理的河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情况复杂,仅股权就涉及20家子公司,评估价值3.48亿元,省法院、省国企改革办、郑州中院多次就该案股权处置问题会商,在此基础上形成破产财产处置方案和分配方案,第一次提交债权人会议即顺利通过,确保了案件高质高效审结。
资产处置多元化。优先适用网络拍卖。通过网拍处置评估价值8581.8万元的资产,成交价款6853万元。针对性适用线下拍卖。对不适宜通过网络拍卖的资产,发挥拍卖行在寻找潜在买受人方面的专业优势,借助拍卖平台处置资产23.8亿元,变现14.9亿元。如河南商贸集团的子公司股权,拍卖变现2.23亿元;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和土地厂房设备,拍卖变现1.7亿元。以实物分配为补充。对同一顺序仅有一位债权人且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权的,争取债权人同意以实物分配方式清偿。如义煤集团伊川区域煤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洛阳中院协调债权人义煤集团以受让破产企业134万元对外债权的方式清偿,大大缩短了分配进程。以国资平台公司收储为托底。对僵尸企业中手续不全、房地分离等瑕疵资产以及暂时难以处置的资产,由政府平台公司按评估价收购,共收储资产16.9亿元,其中瑕疵资产2.29亿元,既加快处置进程,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2019年9月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提升破产审判能力培训班
民生保障最大化。坚持以保障民生为价值取向,在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依法公平保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法治手段依法认定职工债权。对职工身份资料不全的,通过人社部门、企业人事部门、职工证言等各种途径审查核实。将企业所欠职工的内部集资款认定为与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具有相同地位的破产债权。采取先行变价破产财产、协调相关方垫付等方式推动职工债权先行偿付。依托行政手段多途径解决安置费用。将职工安置与资产处置相结合,资产由政府平台公司收储的,由政府平台公司负责兜底职工债权清偿和职工安置资金。再如,焦作市胜普晶体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政府将企业划拨土地收回后再划拨给焦作市工投集团使用,由工投集团接管破产企业全部职工,实现了安置工作平稳过渡。
总体成效
全省法院僵尸企业破产处置任务圆满完成,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风险化解、民生权益保障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僵尸企业有序出清。446家企业退出市场,1家企业重整新生,释放闲置资产价值总计57.78亿余元,其中房屋101.2万平方米,土地1.03万亩,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放水养鱼”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9年1月破产案件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的难点与突破研讨会
二是金融风险有效化解。清理债务277亿元,化解金融债权111.7亿元,终结债权债务关系2万余件,提前消除了重大金融风险隐患。
三是企业职工妥善安置。依法维护了7.59万名职工的合法权益,清偿职工债权13.4亿元,安置职工6.8万人,形成了党委放心、政府安心、职工暖心的多赢局面。
下一步,河南法院将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快解决僵尸企业破产案件问题短板,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延伸阅读
河南法院破产案件处置工作经验获全国推广
2019年5月30日,河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处置方案和分配方案,顺利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这起省政府重点关注的“僵尸企业”破产案件终于有了各方满意的结果。
“案件涉及20个子公司的股权、房产、矿石、对外债权等,申报债权人60多家,涉及债权10多亿元,处理难度很大。”2019年1月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与清算审判庭法官邢彦堂介绍,为了高质高效审结此案,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对企业资产核查的过程可谓抽丝剥茧。
这是我省法院问诊“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缩影。
自2017年9月省政府部署千家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以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如期审结“僵尸企业”破产案件458起,实现资产变现17.85亿元,清理债务277亿元,配合政府安置职工6.8万人,走出了一条“法治化处置、市场化导向、协同化推进”的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审判新路。河南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经验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肯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成为人民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亮眼“名片”。
顺利推进破产处置工作,离不开行政力量的支持配合。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国资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意见》,推动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推进“僵尸企业”破产工作的意见》,并单独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起政府负责人和法院负责人“双包案”制度和周对接、月例会等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就破产费用保障、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难点问题,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补缴了社保,领取了补偿金,还办理了失业保险,开封毛纺织总厂原职工何建华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该厂破产清算一案涉及各类人员近4000人,因企业成立较早且劳动用工关系复杂,职工身份、社保核查十分困难。开封市中院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做好社保核算与补缴、就业安置等工作,依法保障了职工合法利益。
“破产案件审理中,我们充分考虑企业职工、股东、债权人各方利益,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利益最佳平衡点,特别是对职工权益高度负责,坚决依法保障。”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王辉说。
审理破产案件,企业资产如何变现一直是老大难问题。为此,全省法院依托网络拍卖平台,建立债权人自治、管理人负责、人民法院监督的破产财产网络拍卖通道,对破产资产优先通过网拍实现盘活,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和案件办理进度。不少企业的资产都在网拍中实现了增值,既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又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保障。
“僵尸企业”处置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之举。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全省法院与各级党委、政府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受理的全部案件平稳审结,实现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零震荡”,如期完成国企改革攻坚各项任务,既保障了民生,也促进了经济发展和金融良性循环,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河南日报记者 周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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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共鑫、梁富海、武迪
审核:程 彤